各学院: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辅修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6]27号,附件1)的规定,现将辅修专业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报名条件
我校2016级在籍本科学生,主修专业通识必修课与核心课程无补考,确实学有余力。
二、报名时间
11月17日-11月24日
三、报名流程
学生提交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辅修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核→公示名单→预缴费
1、学生填写《湖南大学本科学生辅修专业申请表》(附件2);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的报名条件并签字盖章;
3、学生将申请表交辅修专业所在学院(11月24日前);
4、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按已公布的细则进行审核,并在11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辅修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交教务处注册科。
5、教务处审核后公示。
6、交费:核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按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预交相应学分学费,毕业时按实际选课学分结算,多退少补。完成主修专业学习(可获主修毕业证和学位证)并修满辅修专业要求的学分数,交纳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相应学分学费后可申请进入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环节,通过答辩和学位评审后可获辅修学位。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在申请辅修专业前,请仔细阅读附件1中相关内容,查看各专业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及2016级实施细则》(附件4、附件5),全面了解拟申请专业的教学计划、辅修学分要求、开课形式、报名条件和遴选办法等。
2、每个学生限报一个专业,填报2个及以上专业不予受理。
3、获准辅修资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相关学分学费,否则按自动放弃辅修资格处理。
4、由于每学期最高修读学分、课堂容量、课程冲突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存在难以按计划选课而无法完成辅修学业的情况,请各位同学慎重选择。
附件1:湖南大学本科学生辅修管理办法
附件2:湖南大学本科学生辅修专业申请表
附件3:申请辅修专业审核通过学生汇总表
附件4: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及2016级实施细则简表
附件5: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及2016级实施细则 (详见各专业对应附件)
教务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