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机关相关部、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规划与方案,为进一步深耕就业市场,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了解校友工作生活现状,学校定于5月中下旬开展就业市场开拓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5月15日——5月31日(7天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各小组自行确定)
(二)地点(分为四组):
1.京津冀地区(涵盖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等);
2.长三角地区(涵盖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等);
3.珠三角地区(涵盖广州市、深圳市等);
4.福建地区(涵盖厦门市、福州市等)。
二、工作内容
主要开拓对象为:公司集团总部;500强企业或当地10强企业;主要城市人社部门(组织部、人社局、人才市场)或行业协会;就业典型高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开拓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福建地区就业市场,为我校毕业生开拓更加广阔的就业空间;
(二)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素质能力、知识结构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学校就业信息发布、招聘场地安排等就业工作方面的需求;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基地共建协议书,进行就业指导、实习创业等方面的校企合作洽谈;
(四)落实与兄弟高校联合搭建跨区域、跨行业、跨类别的招聘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学习兄弟高校先进工作经验;
(五)对校友回访,了解我校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的经历、表现、科研等情况,收集优秀毕业生事迹;
(六)搜集用人单位、兄弟高校及校友对我校学科、专业、课程设置等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人员及报名
校机关相关部、处工作人员,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专任教师等。调研人员分4组,每组由8人组成。各组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开拓活动。
请有意向参加的老师于5月8日下午5点前将以下报名信息发送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唐一老师的办公自动化。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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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大学2017年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实施方案2017.5.3.doc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