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推荐工作安排,现将该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项目选派办法及申请条件见《2016年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s/381)。
我校本年度选拔人数为35人。申请访问学者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申请博士后研究的教师申请时博士毕业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岁。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时须有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2016年4月1日-12日(第一批)或9月1日-7日(第二批)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受理机构为“湖南大学”,按要求填写、上传申报材料。
2.依托项目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须有立项单位或学校科研部门公章,限3页),或由学院及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依托在研教学、科研项目证明》(附件1,电子版请发邮件至pyk@hnu.edu.cn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需科研部门盖章)。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由学院组织3名专家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由学院填写并签字盖章。
《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3)及《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文档需发邮件至pyk@hnu.edu.cn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纸质材料由学院统一于4月13日(第一批)或9月8日(第二批)10点前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培养科。
三、其他说明
1.申请人需为我校2016年1月以来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项目(含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未录取的教学科研岗和教员岗青年骨干教师,且符合《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湖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和《湖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留学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规定的申请条件。5年内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录取资格但由于个人原因未在有效期内派出导致资格作废人员不得申请。来校后有出国留学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经历的教师原则上不得申请该项目。
2.曾经申请过国家公派出国项目但未批准的申请人需重新注册,以新申请人的身份申请该项目。
3.申请该项目须依托教学、科研项目,申请人需有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含参与)。
4.该项目重点审查申请人研修计划。申请人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研修计划需经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我校对被选派人员回国后效益评估的依据。
5.该项目获批后(含第一批和第二批)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延期、改派国别和留学单位的申请。逾期未能派出者,其个人留学资格自动取消,5年内不允许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如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取消留学资格,则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如未能按时派出,由申请人负责承担学校的经济损失。
6.请学院填写好《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年度报表》(附件5),请于4月13日10点前将电子版发邮件至pyk@hnu.edu.cn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4.11日前按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材料交院305
联系人:杨湘清 邹薇 电话:88822785
电子信箱:pyk@hnu.edu.cn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网址:http://www.csc.edu.cn/article/383
需要准备和须知的文件(1、3、4文件附件下载):
1.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4.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汇总表
5.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年度报表
6.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人力资源处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