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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 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
博士后项目遴选通知》(http://www.csc.edu.cn/chuguo/s/885),现
将2017 年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合作奖学金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
学基金委)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合作设立,拟共
同资助双方优秀博士后青年学者到对方的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
博士后研究,推动中法两国相关实验室之间的合作,促进中法科
技合作与交流。与此同时,FFCSA 设立有吉尔·卡恩(Gilles Kahn)
奖,以奖励取得优异科研成绩的项目参与人员。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30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博士后:18或 24个月
3.选派专业:详情请查阅 FFCSA“2017年度招标书”。
4.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法
语培训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由国家留学基金与FFCSA 共同负
担(约2500 欧元/月)。中方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现行奖学金
资助标准提供;FFCSA 将负担留学人员医疗保险及法国境内科研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员岗、教学科研岗人员
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具有回国为
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和科研成果;
(3)具有较高英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英语开展科研;
(4)身心健康;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不超过6 年,申
请时年龄在40 岁以下(1976 年6 月1 日以后出生)。
2.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 5年内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
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
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来校后已有一年以上出国研修经历的教师、计划出国时间超
出聘用合同时间的首聘期助理教授不能申请该项目。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
1.对外联系:即日起至网上报名前申请人通过以下邮箱:
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同外方取得联系,并按规定的要
求填写外文申请表。
2.申请时间及方式:2017年 6月 1日前,申请人须登录国
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
上报名(请选择项目大类为“中外合作项目”,项目小类为“法
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受理机构为“直接上报基金
委”),并在完成网申后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单位及人力资源处审
核同意。同时向外方提交申请材料,请通过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将
材料以压缩格式发至以下邮箱: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和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6月 1日 10点前,申请人将本人亲笔签名的出国留学申请
表及网上提交的附件材料(一式一份,须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
及单位推荐意见表交至人力资源处培养科(校办公楼208 室)。
网上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为:
(1)已获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英语能力证明(任何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或应用能力的有
效材料)
(4)外文申请表;
(5)专家推荐信(两份);
(6)个人简历和申请动机信(英文);
(7)研修计划和科研成果;(英文)
注:以上所有材料请以PDF 格式上传。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后签章,“单位推荐意
见”文字的word 版(非扫描件)请通过OA 报送给杨湘清老师。
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王梅联系电话:010-66093931
E-mail: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人力资源处培养科:杨湘清邹薇联系电话:88822785
人力资源处
2017年 5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