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和监控,请各学院按照《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湖大教字[2009]14号)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毕业设计(论文)命题、审题、选题工作
1、请各学院指导老师根据往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及时更新、补充设计(论文)题目,题目应符合《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中第三条的要求。
2、学院应按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审核后方能公布给学生选题。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旦确定,原则上不予更改。如确需要更改题目的,学生需在中期检查后一周内提出申请,指导老师签字并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由教学秘书统一更改。此后不再受理题目更改。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
二、抓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按照《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细则》(湖大教字[2009]43号)文件执行。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过程中应要求学生学习有关学术规范,指导学生严格按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剽窃、抄袭他人成果。毕业设计(论文)需经过论文抄袭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参照《湖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而导致毕业设计(论文)出现剽窃、抄袭等弄虚作假问题,一经查实,学校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学生比例一般控制在10%左右;成绩评定为“优秀”和“良好”的学生比例应控制在50%左右,“及格”和“不及格”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
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占3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20%、答辩小组评定成绩占50%,综合三部分成绩并按四舍五入方式取整数后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
四、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归档工作
1、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档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封面和装订的格式按照《湖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2、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工作按照《湖南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的要求执行,同时要求学院负责将毕业设计(论文)刻录光盘保存。
五、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文件及表格在教务系统上下载。毕业设计(论文)执行过程中工作进度安排如有变更的情况,将另行通知。另外,学生及学院送教务处的材料请各学院自留底稿,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
一、 湖南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
二、 湖南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三、 湖南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
四、 湖南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清册
五、 湖南大学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六、 湖南大学2018届本科优秀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七、 湖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