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湖大行字2021年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和前期工作基础,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个人疫情防控要求
1. 坚持每日健康打卡(湖大微信公众号)。
2. 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干咳、 发热、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病例接触史,第一时间向学院(联络员或系/部门负责人)报告,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
3. 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严格执行本地防疫政策。
4. 离长主动向系/部门负责人报备,并事后销假(注:处级干部向书记、院长请假);也可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外出报备/干部外出报备”中报备。
5. 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制度,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和卫生清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随身备用口罩,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 大型会议、培训、活动、考试等聚集性活动要求
非必要不举办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按照《长沙市会议、培训、考试等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见附件)配套防疫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严格落实会议疫情防控举措,对会场提前消毒,健康码和体温异常以及有呼吸道感染症状等人员不得进入会场,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会场加强通风透气。
2. 院内楼栋管理要求
严格学院有关楼栋(含各独立楼栋实验室)出入管理,所有楼栋实行进出登记制度,并留存工作记录备查。各实验室负责人为本实验室/楼栋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校内人员进入要求:刷校园卡、测量体温(不得超过37.3℃)。
外单位人员来访/非校内人员进入要求:
(1)院内提前报备。流程:“企业微信——工作台——审批——来访接待报备”,院楼默认院办审批,各独立楼栋实验室由申请人选择实验室负责人审批。
(2)临时来访未提前报备的,由楼内上班教职工领入。
(3)各楼栋值守人员要严格落实身份核验(是否报备)、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信息。
注:院内对接人需负责并确保来访人员身体健康,无疫情风险,来访人员应持有当日健康码或健康证明,暂不接待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访人员。
3. 办公/实验场所安全管理要求
明确“谁使用、谁负责”责任要求。全院师生要常态化做好实验室、学生机房、办公室的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盗窃等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师生离开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前务必关闭电源、锁好门窗,由导师落实学生的督促和指导责任;落实24小时不断电设备专人管控,确保安全。
学院向各实验室配发消毒液,以实验室为单位按需领取;院楼各层洗手台放置有消毒液共享使用。联系人:陈师傅18390988317。
4. 应急处置流程
(1)师生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2)当事人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到医院就医;
(3)学生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辅导员及时上报学院及学校有关部门,
教职工第一时间报告系/部门负责人(或直接报告学院),各系/部门及时上报学院;
(4)学院及时上报校医院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政府疾控机构做好有关工作,包括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毒和监测工作等;
(5)做好师生员工痊愈返校的证明查验、跟进服务等。
学院疫情管理/联络员:刘洋 15116329140,校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88822745,校医院24小时值班电话:88822401。
5. 信息发布与舆情管理要求
各系、部门等院内各单位,发布疫情防控有关信息要确保来自本校官方途径,禁止转发来源不明信息。院内各单位要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关注疫情防控舆情,发现舆情及时上报学院。
6. 其他方面
学生疫情防控日常管理,由学院学工办根据学工部、研工部的部署具体落实;留学生由学院外事秘书根据留学中心、国合处的部署具体落实;教学有关工作由学院教学办根据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的部署具体落实。
其他未尽安排,见《湖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湖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
附件详见企业微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