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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 关于申报2016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Super User发布于:2016/10/21

           关于申报2016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

                                         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二、选派规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该项目选派35人/年;选派类别为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7-18个月。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我方资助为130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总计共2000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一次赴德签证护照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3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

200欧元/月。

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首次获得批复的资助期限为12个月,通过评估后方可按其录取留学期限继续获得相应奖学金资助。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应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距申请时间不超过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人应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

其他条件应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

2.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3.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德语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3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校后有出国留学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经历的教师不能申请该项目。

五、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

1.2016年10月,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可通过www.research-in-germany.org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具体见网页:

http://www.research-in-germany.org/en/jobs-and-careers/info

-for-postdocs-and-junior-researchers.html

2.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同意后,于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14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须同时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事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 >奖学金信息>博士生和博士后>中德

(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3.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内《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11月15日前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向CSC与DAAD方面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申请人应于11月21日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包内文件需按照“应提交申请材料”顺序命名并排序)发送至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压缩包名标注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电子版包括《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及信息平台上传材料。

4.请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网上申请材料(一份)与《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纸质稿(“单位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人力资源处培养科(校办公楼208室),其中“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请各学院人事干事按“学院名+申请人姓名”标题格式统一发送至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5.凡未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以及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培养科:杨湘清 邹薇88822785(校办公楼208办

公室)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李玫/陶扉010-66093932/3574

 

附件: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介绍

                           

人力资源处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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