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本研究领域中的开拓创新的意识,提高实验室在国际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力,经过实验室领导商定,从2017年12月20日起执行本奖励办法。对从2017年12月20日年起入库的SCI收录论文,以及2017年12月20日后来实验室补充登记的前期SCI论文均按本奖励政策执行。
第一章 学术论文
第一条 奖励范围:凡实验室师生发表的论文,第一单位为“湖南大学汽车车身先进设计制造国家重点实验室”或“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Design and Manufacturing for Vehicle Body,Hunan University”,并以中国科技技术信息研究所统计和公布的年度我校发表《科学引文索引》(SCI)论文数据作为奖励依据的,属于本规定奖励的范围(中南大学学报英文版不奖励)。在增刊、丛刊、专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予奖励。以论文摘要、短篇报道、电子版发表的论文不予奖励。
第二条 学生奖励额度:①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SCI检索论文奖励IF<1 .0,500元/篇;1.0≤if<2,1000元/篇;2.0≤if<3,1500元/篇; if≥3,2000元/篇;本领域顶尖期刊(顶尖期刊列表见附件)论文奖励5000元(影响因子为五年平均影响因子,以学生津贴形式奖励第一作者学生)。②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奖励方式与①情况相同(以学生津贴形式奖励第二作者学生)。③按湖南大学的相关规定,中南大学学报(英文版)不属于sci来源期刊,因此不再奖励该期刊论文。
第二章 其他
第三条 实验室学生发表SCI论文录用后先在重点实验室行政办301登记,在论文正式见刊后办理奖励手续。
第四条 以上奖励每两个月左右评选一次,奖金在随后一个月内发放。
第五条 以上成果如被证实为学术造假、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知识产权,其奖金将予以追回。
第六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为本实验室。本条例从2017年12月20号起实施。
附:汽车重点实验室五个研究方向相关顶级期刊列表
汽车车身先进设计制造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关学科方向为:机械(车身设计、制造等)、力学(车身结构力学分析、汽车CAE、汽车造型、人体损伤力学)、材料(车身材料与制造)、信息工程(智能网联汽车)、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等,故只列入综合性期刊和上述方向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