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将 2018 年中德 (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确定的经济 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 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二、选派规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该项目选派 40 人/年;选派类别为博士后;留学期限为 7-18 个 月。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我方 资助为 1300 欧元/月,德方资助 700 欧元/月,总计共 2000 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一次赴德 签证护照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 3 个月在 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 200 欧元/月。
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 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 12 个月的申请人,首次获得批 复的资助期限为 12 个月,通过评估后方可按其录取留学期限继续获 得相应奖学金资助。
四、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 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 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其他条件应符合《2017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 简章》及《2017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选派办法》相关要求。
2.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76 年 10 月 20 日以后出生), 应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距申请时间不超过 2 年(2015 年 10 月 20 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人应在 2018 年 7 月 31 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
3. 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 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 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4.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 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 水平证明:英语雅思 6.0 分或托福 80 分及以上,德语 TestDaF 14 分 或DSH 2级及以上。 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 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德意志学术 交流中心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 3 个月的免费 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 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 员。
5.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 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 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 擅自放弃且时间在 5 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 2 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 年。
申请人当期聘用合同时间应涵盖计划出国时间。不受理来校后已 有一年以上出国研修经历教师的申请。
五、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
1.2017 年 10 月,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 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可通过 www.research-in-germany.org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 博士后研究位置,具体见网页:
http://www.research-in-germany.org/en/jobs-and-careers/info -for-postdocs-and-junior-researchers.html
2.申请人经所在学院同意后,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至 11 月 15 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 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须同时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 (DAAD)北京办事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 为准(www.daad.org.cn >奖学金信息 > 博士生和博士后 > 中德 (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3.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17 年国家公派高级 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内《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 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 11 月 15 日前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 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 致。向 CSC 与 DAAD 方面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
4.请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将网上申请材料(一份)与《出国 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纸质稿(“单位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 在学院填写,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人力资 源处培养科(校办公楼 208 室),其中“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请各 学院人事干事按“学院名+申请人姓名”标题格式统一通过 OA 发送 至人力资源处杜娟。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申请人应 于 11 月 25 日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包内文件应包含“应 提交申请材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及《国家留学基 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并依此顺序排序命名) 发送至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名标注为“姓名-中德 (CSC-DAAD)博士后项目”。
5.凡未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以及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师资科:杜娟 邹薇 88822785(校办公楼 208 室)
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蓝岩真/李玫 010-66093574/3932
附件:
1.2018 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简章
2.2017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http://www.csc.edu.cn/article/709)
3.2017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http://www.csc.edu.cn/article/715)
人力资源处
2017-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