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
关于申报2016年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启动》(http://www.csc.edu.cn/chuguo/s/576),现将2016年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专业:卫生、人文科学、艺术文学、自然科学和工程学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博士后12个月、短期研修生4个月
(二)选派规模:每个类别10人。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六)博士后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学院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我校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2年以内。
3.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七)短期研修生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获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能超过5年。
(八)之前没有享受过该项目下的奖学金及任何魁省提供给外国人员的优秀奖学金。
来校后已有一年以上出国研修经历的教师限3-6个月的研修申请。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为被录取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2.魁方为被录取人员提供在魁留学期间的生活费:
博士后:35,000加元/年,留学期限为12个月;
短期研修生:3,000加元/月,留学期限为4个月。
此外,魁北克医疗保险部为被录取人员提供医疗保险。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于2016年4月20日-4月24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
(二)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请各学院人事干事汇总本单位申请人员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须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如未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视为放弃申请),于2016年4月25日10点前交至人力资源处培养科(校办公楼208室),《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院填写后签章。“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请各学院人事干事按“学院名+申请人姓名”标题格式统一发送至 pyk@hnu.edu.cn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
五、评审录取办法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魁方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被录取人员将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于2016年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魁方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刘佳睿/陈晨 010-66093952/3951
人力资源处培养科:杨湘清 邹薇 0731-88822785
人力资源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