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别资助
1、资助条件:
(1)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2)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入选者
2、资助金额:
(1)学校支付薪酬30万/年;
(2)合作导师配套支持工作津贴不低于3万/年;
(3)在站期间对未能安排博士后公寓的全职博士后按1800元/月提供租房补贴。
3、出站条件:
①新增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
②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湖南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院定重点A类期刊论文至少1篇;
③申请或者授权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2套。(湖南大学为第一单位)
二、重点资助
1、资助条件:
(1)博士毕业于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100的海外(境外)高校或国际知名科研机构、国内双一流高校或A-及以上学科;
(2)在海外(境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的非华裔人员;
(3)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研究论文(高被引或IF>10、SCI一区期刊)2篇,或取得相当水平学术成果者。
2、资助金额:
(1)学校支付薪酬20万/年;
(2)合作导师配套支持工作津贴不低于3万/年;
(3)在站期间对未能安排博士后公寓的全职博士后按1800元/月提供租房补贴。
3、出站条件:
(1)协议为2年
①新增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面上资助1项,或科研到帐总经费达到70万;
②发表院定重点期刊论文3篇或院定重点A类期刊论文1篇;或新增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院定重点期刊论文2篇。
(2)协议为3年
①新增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面上资助1项;或科研到帐总经费达到100万;
②发表院定重点期刊论文4篇或院定重点A类期刊论文2篇;或新增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院定重点期刊论文3篇。
注:所有论文均需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湖南大学为第一单位
三、全职资助
1、资助条件:
正常进站条件
2、资助金额:
(1)学校支付薪酬12万/年;
(2)合作导师配套支持工作津贴不低于3万/年;
(3)在站期间对未能安排博士后公寓的全职博士后按1800元/月提供租房补贴。
3、出站条件:
(1)协议为2年:
①新增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参研国家级重大重点课题(排名前3),或科研到帐总经费达到40万。
②发表院定重点期刊论文2篇或院定重点A类期刊论文1篇。
(2)协议为3年:
①新增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参研国家级重大重点课题(排名前3),或科研到帐总经费达到60万。
②发表院定重点期刊论文3篇或院定重点A类期刊论文1篇
注:所有论文均需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湖南大学为第一单位。